浏览量: 作者:维克电商

o2o电商运营方案ppt 换购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02-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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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是商家促销的一种方式,主要目的是鼓励消费。以某超市满100元赎回为例。如果你想买的商品价格超过100元,你可以在超市里选择一个指定的赎回商品,加上相应的赎回价格(通常是50元或60元),以赎回价格得到他的赎回商品。类似于以旧换新的概念。

兑换价格永远不可能等于流通中的货币。无论是全折扣,还是以旧换新,还是网站交换,他们的选择都是优惠券,虚拟货币,积分,旧货等等。

所以兑换价格永远是一种促销方式,不是真实货币,不能用货币兑换!

扩展数据:

救赎注意事项:理性面对救赎的陷阱

为了吸引消费者,一些商店降低了刮刮卡的门槛,以鼓励消费者消费。因此,消费者无一例外地赢得了大奖。中奖的消费者可以多花一点钱买到“高价”珠宝。难道你不知道商家在玩诱导消费的手段,中奖买的珠宝的真实价值连一个零头都不值。

篮子里装满了“一等奖”

执法人员认为,店铺一方虚假陈述获奖销售的中标概率,违反《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南京的形象,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应当予以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停止违法行为的决定,并向国库缴纳9万元罚款。

面对“赢”,你要多加注意

欺骗年年发生,套路不同。秦淮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说,“中奖再购物”的招数很古老了,至少有一百二十年的历史了,但是为什么这种古老的招数能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能在长江南北得到尝试和检验?

除了监管部门的一轮轮“割草”,消费者还应该掌握一些科学消费的知识,在日常生活中冷静理性地消费,遇到各种“惊喜”时要多加注意,因为天上掉馅饼不是那么容易的。

参考源:

百科全书-交换价格

中国新闻网-在“一等奖”和“一折”的救赎中抓牌其实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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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行流程:注册-提供资质-确认招商条件-签约-缴费-开通后台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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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户要求的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品牌经销商2。p品牌许可人“经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授权(网络)”3。p品牌零售商

3.结算所需信用资料:a)营业执照(不含个人营业执照)b)税务登记证c)法人代表证d)品牌授权(或产品质量保证):国家规定的奢侈品品牌需要品牌授权

4.当当优势:高端消费者高度集中的网购平台;所有平台产品均由品牌、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直接供货;专业的投资管理和运营服务团队提供周到的开店培训指导和一对一的咨询服务,可以快速为您建立全新的在线销售渠道。有选择地吸引投资,采用严格的淘汰机制,积极更换不良商家,严格控制同一商品的商家不超过3家,限制恶性竞争,加强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一旦发现正品及时淘汰,确保销售。Http://static.dangdang//1993/16069.shtmlo2o电子商务运营计划ppt

优秀的网购非常安全。我在优酷网上买了几样东西,都很安全。但是有些电器要慎重,一定要索要发票!保修!

你需要找一些可信度高的网站或者档次高的商场。总的来说是没问题的。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如果他们不可信,那谁去?商家不会为了提高信誉而小成本赔钱,但不要相信一些小广告。

网购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大型门户网站建立的商场,如搜狐、新浪、网易、卓越等。信用可靠,质量一般没问题,价格比实体商场便宜,但比其他交易平台贵。汇款通常在下单后由邮局或银行进行。建议你开一张工行的借记卡,比较好。开通网银。直接汇款很方便。第二类是各种公司和个人建立的销售网站。信用不同,价格不同。需要仔细鉴别。目前还没有实用的鉴别真伪的方法。第三类是交易平台类。比较大的有:eBay、淘宝、一派。所谓交易平台,就是网站本身不做任何商品交易,只建立注册用户买卖商品的平台。卖家良莠不齐。但是,很容易采取预防措施。购买前仔细检查卖家的信用评价。相对来说,信用等级高、店面精致的卖家大多是专业卖家。信用可靠。但有些炒信用的卖家,要根据交易和评估时间来区分。二、购买时尽量选择支持使用中转账户的卖家的产品,即eBay的安富通、淘宝的支付宝等。买家可以在拿走产品后将钱汇至中转账户。(淘宝的支付宝有优势: )然后通知网站收到货后汇款给卖家。非常安全。此外,支持转账账户的卖家也必须对自己的东西有信心。不会是骗人的。我想了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帮助。

3.网购要特别注意三点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质量里程促进会近日提醒消费者警惕网购陷阱。

从质量里程推广协会受理的投诉案件分析,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互联网公司擅自向手机用户发送收费短信,如新闻、笑话、天气预报等。,但消费者在网站上取消这些收费信息时总是操作失败,无法解决与公司的联系;交货延迟,付款后连采购的货物都没有拿到。在投诉案件中,近17%的消费者在网上订购并付款,但没有收到商品;大多数网站没有为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33%的网站没有退换货说明,39%的网站没有隐私保护措施;不履行售后服务协议,对网上销售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

针对这些网购陷阱,品质里数推广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上交易时要特别注意三点。对于不熟悉的商家,要注意他们的网站是否提供了详细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用信用卡支付,最好用专用账户,卡里不要存太多现金。

消费者应保存相关的“电子交易文件”,包括商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确认函、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购物的优势和现状

20世纪逐渐流行起来的“网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无论是有钱的百万富翁,还是时髦的打工女孩,还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他们中的大多数可能都经历过网购。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只是想拥有这种体验感,一些人可能将其视为“知识分子”的象征,一些人可能已经将网上购物作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传统的街头购物方式。

网购到底是什么?

简单来说,网购就是把传统的店铺直接“搬”回家,利用互联网直接购买商品或者享受你需要的服务。从专业上讲,它是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web、B到C模式,从谈判、合同签订、贷款支付、发货通知等具有技术购物界面的一种新的购物方式,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有人把这当成一个面向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大型统一虚拟商场。但在我看来,这个电子商城并不是虚拟的,因为购物的每一步甚至每一个细节都是非常真实的。与传统购物模式的唯一区别是,口头交流更少,填充和确认过程更多。一般来说,网上商品的运营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电子商店,即提供网上购物或网上服务的经营者通过自己的网站直接向网上用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另一种是电子商城,由多个在一个网站上提供不同商品或服务的运营商组成,用户可以在同一个网站上购买不同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也就是说,在前一种情况下,网站运营者也是店铺运营者,而在后一种情况下,网站运营者更像是店铺运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中介。

网购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可以说是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一股全新力量。例如,GFK最近对德国网上购物者的调查指出,2004年上半年,德国网上购物销售额达到53亿欧元。GFK预测,2004年德国的网上购物销售额将达到110亿欧元。相比之下,网购在中国还是一个新事物。从某种意义上说,非典开启了中国网购的新时代。面对非典的袭击,大多数人被困在房子里,如果想不出去买自己需要的东西,只能依靠互联网,很多防范意识很强的人也试图在网上购物。至此,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网上订购商品,送货上门”的便利,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接受网上购物。据CNNIC《中国互联网热点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有17.9%的网民在半年内体验过网购,有29.6%访问过购物网站的网民在半年内体验过网购,有90%以上体验过网购的受访者未来还会继续网购。63.7%没有购物经验的网友表示,以后会尝试网购。这些数据表明,中国的网上购物市场潜力巨大。

网购的魅力在哪里?

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是可以在家“购物”,订单不受时间限制;第二,通过获取大量的商品信息,可以买到当地没有的商品;第三,网上支付比传统的现金支付更安全,可以避免现金损失或抢劫;第三,从订货、进货到上门都不需要访问网站,省时省力;第四,因为线上商品节省了租用店面、招员工、储存保管等一系列费用,所以价格一般比一般商场的同类商品便宜。

其次,对于商家来说,由于网上销售没有库存压力,运营成本低,运营规模不受场地限制,未来会有更多的企业选择网上销售,通过互联网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第三,对于整个市场经济来说,这种新的购物模式能够以更高的效率实现更大范围、更多层次的资源配置。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网上购物突破了传统商业的壁垒,对消费者、企业和市场都有很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无疑是新经济时期实现“双赢”效果的理想模式。

(二)现阶段中国网上购物存在八大问题

在看到网购优势的同时,也要认清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尽快找到解决办法,促进网购的良性发展。可以说,目前中国消费者对网购的评价是“痛并快乐着”,痛的指数高于快乐的指数。

记得在“互联网法”的课上,老师曾经放过一个“经济与法律”专栏里报道的关于网购的案例,讲了一个男人好几次网购的经历,结果大部分时间都不满意。比如有一次他买了一张不符合宣传的CD,而且是一张cam——质量很差。又一次,他一元钱找到的那本书没有标价,书上清晰地印着“礼物”两个字。他深感上当受骗,认为即使价格再便宜,如果商家拿了其他商品的礼品,也就是不卖,显然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一怒之下,他起诉了网站运营商。可惜没有律师愿意代理他,因为诉讼标的太低。是的,表面上看,这一元官司确实没必要争论,但从“一粒沙看世界”“一朵花看天堂”的逻辑来看,我们可以从“一元看诚信”来推断。当然,网上信用问题的最终解决应该建立在健全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同时建立网上交易的信用机制。

还有很多类似上述的例子,通过网购侵犯自己的权益,说明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充分的保护。作为弱势方,消费者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一、交易对象认定的模糊性。消费者明确交易对象非常重要,这关系到法律责任的承担。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注真实姓名和标志。出租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姓名和标记。”在传统的购物环境中,交易对象非常明确,店内悬挂的营业执照表明了经营者的身份。一旦出了问题,可以直接去原购物场所索赔。但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只是通过运营商网站提供的信息相互了解,并不清楚信息是否真实,对方是谁。

第二,知情权难以保障。知情权不仅是消费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重要的权利。《消费者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购买或者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相关信息。”然而,在网上购物时,消费者获取信息的范围是有限的。当他们可以看到和触摸到真实的三维商品,并从销售人员那里详细询问商品的基本情况时,就不像传统的购物了。这时候消费者只能从网上提供的内容中获取一些关于商品的信息,看到的最多是一张或者几张关于商品的平面照片。因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普遍缺乏对商品信息的了解。

第三,格式合同的约束。《消费者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少或者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民事责任。”由于网上购物的特殊性,格式合同不可避免地成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协议的必要环节。现在的问题是,经营者往往利用自己的特权,制定冗长、复杂甚至有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有时还会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来逃避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用来为自己辩护。有时候消费者为了省事,没有把每一个条款都看仔细,有时候即使看了,也很可能看不懂其中的奥妙,有时候即使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也没有任何顾忌,以便及时买到自己需要的商品。所以,有时候一个“我同意”的点击,会给购物后的消费者带来一系列的困扰。

4.延迟交货。付款后不能按时收货的情况屡见不鲜,有时还会发生。

5.退货难。《消费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协议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承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协议履行,不得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但是网上购买的商品不容易退货。经营者往往会找各种理由拒绝退货。有时,格式合同甚至直接规定某些货物不能退货。对于退货范围内的货物,无法通过经营者的规定进行退货。以“乐友”购物网站为例。在其质量保证和退换货规定中,有这样一个条款:“退换货的外包装不完整,配件和资料不完整,赠品不完整,不能退换”。我对上面的文章提出质疑:根据一些带有重标记的文字的表面含义,我可以理解为只要打开包装就不能退货,因为只要打开包装,包装的完整性就会被破坏。所以,只要有这个规定,消费者合理退货的权利就白费了。

不及物动词网络诈骗和虚假广告。互联网技术使一些商家可以通过匿名的方式逃避调查,并利用监管难、隐蔽性强、传播迅速的特点制作虚假广告和欺诈。他们往往打着“价格暴涨”、“大奖等着你”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借机侵犯消费者权益,谋取自身利益。

七、售后服务没人管。很多网友说网购售后服务差,有时候商品出现问题,运营商可以推来推去,就算有售后服务也只是表面处理,很多问题根本无法实质性解决。

八、危机中的隐私权。这个问题现在被大家广泛关注,也是挑战网络安全的主要敌人。从事市场信息业务的美国TNS和隐私保护组织TRUSTe最近指出,多达58%的美国消费者可能会在假期减少网上购物,这一比例明显高于去年的49%。我国《民法通则》没有隐私权,其他法律也没有,但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广大网民的隐私权处于危机之中。以本文的网购为例,一些商家为了扩大销量,不惜建立以往消费者信息的数据库,根据消费者的经济状况和上网习惯,不断轰炸消费者的邮箱来推销自己的产品;更何况是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把消费者的信息卖给别人。此外,消费者的信用卡账户和密码被篡改和窃取的情况也很常见。如果这些问题都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肯定会制约未来网购的进一步发展。

(3)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提出保护我国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

从上面可以看出,网购目前确实是一把“双刃剑”。怎样才能趋利避害?这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比如消费者要有一定的警觉性,购物时选择那些知名网站,购物前仔细阅读购物条款,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商家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努力提高自己的信誉指数;政府可以借鉴传统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成立“网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对网上购物实施统一监管;整个国际社会应相互合作,及时制定各种双边和多边协议和国际公约,为保护国内消费者权利提供更多的国际支持。但在我看来,在保证我国网购顺利发展的所有相关措施中,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应该是重中之重。只有将网上购物产生的一些新的法律问题和新的法律关系及时纳入我国消费者的法律保护体系,有效调整网上购物产生的所有行为,才能可靠地保障广大网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网上购物的长期发展。

在这里,有必要借鉴国外在电子商务立法,特别是在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优秀立法经验:

1.欧盟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文件包括:电子商务指令、电子签名指令、远程销售指令和数据保护指令。其中,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包括:消费者在自己家中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会获得许多好处:选择更多,购买前容易获得详细信息,购买价格更低。为了增强信任,还可以通过提高交易透明度(如澄清供应商的身份、来源和债务等)来实现。),至少要求消费者的个人资料,并明确所提供信息的法律地位。

《远程销售指令》试图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保护来促进电子商务,从而确保消费者在远程销售合同中受到国内消费者保护制度的保护。远程销售合同是指供方和需方通过远程通信技术为交换货物和服务而订立的合同。在远程销售合同中,消费者需要特殊的保护,因为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会受到令人不快的市场技术、供应商给消费者的信息不充分和不适当的侵犯,他们在用信用卡支付时会面临欺诈和错误的风险。

2.在充分的法律保护规范下,美国的电子商务活动迅速健康发展。自1996年以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出了互联网运营商自我管理的理念,以保护从互联网业务中收集的个人信息的隐私。2000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宣布将在本国颁布一项全面的数据保护法。

3.德国和德国于1997年6月13日通过了《信息和通信服务法》。在电信服务的数据保护方面,虽然法律同意服务提供者可以为提供电信服务的目的收集、处理或使用个人数据,但它要求首先告知服务用户收集、处理或使用个人数据的方式、范围、位置和目的。如果您想将其用于其他目的,您必须遵守法律或获得服务用户的同意。同时,法律还赋予服务用户撤销同意的权利。在达到必要的目的后,应删除收集的数据,并在传输与服务用户和其他服务提供商相关的数据时通知服务用户。

纵观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可以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找到,但大多比较零散,可操作性较差,远未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这些都需要加快立法,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在时机成熟时制定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法典。当然,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前提是我国现行立法必须完善。同时要及时应对网购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在相关制度和政策上做一些有益的探索。为此,我们可以做一些准备工作:

1.为了解决交易对象识别的模糊性,应在互联网上建立详细的资格认证体系。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做了勇敢的尝试性工作。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发布的《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知》中规定试行“网站备案制”。备案系统要求网站所有者提供包括法人和网站基本信息在内的注册信息,接收并安装电子注册标志,保护备案网站的合法运营,长期维护电子标志也是一种信用优势;网站名称管理主要包括申请人的重名查询、材料提交、初审和公告。经过这四个过程,网站名称得到保护。

2.为了保证消费者知情权的最大化实现,除现行法律外,还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的具体形式。例如,关于商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应该放在介绍商品或服务的主页上,其他一般信息可以放在可以通过链接显示的页面上。如果商品的正常使用不能在网上明确表达,则应在商品实际交付给消费者时明确告知。同时,网页上展示的关于产品的图片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如有必要,还应包括从多个角度和方向拍摄的图片。另外,颜色也是很重要的信息,所以图片反映的颜色要尽可能真实,如果不完全一致,要解释清楚。至此,“51BUY”网站做得不错。它在其网站上向消费者明确指出:“由于照片显示,我们无法保证页面上显示的商品颜色与商品的实际颜色完全相同。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在网页上对此进行解释。”

3.格式合同的效力应作出必要的限制和解释。最近颁布的《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达成协议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使用格式条款故意逃避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其格式条款无效。”当然,在这个问题上的主要突破口应该是合同法。

4.关于交货延迟的问题。送货上门是经营者的义务之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明确规定是由运营商专门发送还是选择第三方发送。无论是由经营者自己还是由第三方交付,如果货物不能按期交付,经营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有过错的,经营者可以事后追偿。

5.关于退货问题,我认为消费者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有权要求退货,但食品卫生用品、音像制品等消费品除外。但耗材已超过安全保质期,音像制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传统的退货规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商家利益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

6.关于网络广告和宣传。广告商应该承诺他们在网上发布的广告是真实、清晰和具体的。我们注意到,与传统媒体的广告相比,网络广告具有状态的流动性、形式的多样性和影响范围的扩大性。而我国现行《广告法》主要对网络之外的广告进行规制,对出现在互联网上的此类广告没有专门的规定,使得目前的网络广告游离于《广告法》之外,处于真空地带。同时,如果中国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到2005年底,广告市场将完全自由化。因此,面对大量即将“入侵”的国外广告,我们必须有完整的法律,才能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更好地保护中国网购消费者在广告满天飞的世界中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现行广告法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尽快制定一部网络广告法。

7.关于消费者的隐私权。要解决这个问题,运营商必须:a .制定详细到位的消费者隐私保护政策;b .在网站上明确提醒消费者有关消费者个人资料的收集方式和使用目的,并承诺仅在声明的使用目的内并经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消费者个人资料;未经消费者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信息;C .除非得到消费者的同意,否则不要随意向消费者发送电子邮件以获取利润。从法律角度看,《民法通则》并未将隐私权视为公民的独立人格权,对于隐私权的保护和针对隐私权的诉讼也没有专门的法律制度。虽然一些单独的法律法规涉及互联网上的隐私权,例如《互联网公告板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告板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总体而言,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还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隐私权的立法。

* *结论* *

总之,要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尤其是立法方面的工作,为中国网购者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创造良好的消费体验!参考:http:///。asp?id=3718

随着宽带上网的普及,网民对互联网的熟悉程度有所提高,尤其是今年非典过后,网上购物和网上个人交易风起云涌。2003年,一家国际调查机构公布的最新消费者调查显示,网上购物的安全性是消费者通过零售商网站进行网上购物的关键因素,73%的受访者认为安全性水平会影响他们在未来三个月内是否会进行网上购物;70%的受访者对安全和欺诈表示担忧;61%的受访者担心自己的信用卡号码会被黑客截获。调查还显示,以下方法可以大大缓解消费者对网上交易安全的担忧,从而鼓励他们多做网购:是否了解、熟悉网购(包括一些常见的理解骗子的窍门);网站是否能保证网购者的个人隐私;网站或个人能否为网上交易提供额外的安全措施;网站是否能提供在线安全认证等。

一、个人交易攻击与防范

1.有东西卖怎么办?-无处不在的二手论坛

很多网友想在网上卖不需要的东西或者一些新产品,但是在eBay等网站注册后要通过“实名认证”才能卖东西,这对于一些偏远地区的网友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eBay在这些地方还没有开通“身份证认证”等服务。有东西卖怎么办?其实很多大型网站和论坛都有二手交易BBS,可以作为个人网上交易和购物的重要补充。

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几个独特的个人交易二手BBS平台,让您可以针对它们:

新浪。com二手市场(http://2shou.sina/2shou),是新浪提供的二手交易论坛。com,交易范围广泛,包括手机、电脑配件、汽车、家用电器、摄影器材、音像制品、报纸书籍、房屋租赁、日用品、宠物、收藏品、礼品、家具、儿童用品等。(参见图1)。

小雄在线二手论坛(http://2s.beareyes/cgi-bin/2s/2sl.cgi?group = 2s & ampJob=esindex),这是一个二手论坛,主要关注各种二手电脑配件、数码产品和书籍。

王源二手配件论坛?id = 24 & ampAge=30),重庆王源集团提供的二手交易论坛,可以买卖各种电脑配件(见图2)。

蜂鸟二手交流(http://fengniao/forum/。php?Forumid=3),一个基于DC的二手论坛。

迪派二手论坛(http://dpnet/Forum/f _ right _ 2 hand . ASP),一个以二手数码产品为主的论坛。

本来天津某网友开的二手笔记本交易论坛数字论坛(http://nbcoming/bbs/index.asp)可以为每一个卖出的产品提供详细的实物图片,交易记录也比较完善。

重要声明:任何交易都可能有风险。我们介绍上述论坛,并不代表我们认可上述论坛,只是介绍一个可以交易的地方。个人交易需要大家考虑真假,对此我们不承担任何相关的连带责任!

2.如何规避网购风险

“十亿人有九亿生意,还有一亿等着看”,充分体现了国内消费者做生意的浓厚兴趣,更何况这种投资很少的网店,很多人都跃跃欲试或者已经尝试过了。就这样,既然任何人都可以做网站,也不需要到工商部门注册,个人商品销售网站一步一步增加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好坏参半。就像骗子在线下交易时要小心一样,网上交易也需要小心。网上也有各种线下可以遇到的骗局,比如不发货、货不对、质量差、没有售后服务等。对于第一次网上购物的网民来说,他们往往不知所措。让我们首先介绍一些识别骗子公司的技巧:

(1)检查是否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必须能清楚地看到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有些网站虽然有营业执照,但是把别人的执照减了以后放到网上。需要注意的是,许可证通常在网站底部的一排描述和介绍中。

②不要轻易相信表示与XXX公司合作的网站。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合作公司只是帮助他们建立网站或提供域名注册等服务。这些合作网站不参与销售活动。如果网购被骗,这些所谓的合作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③检查公司银行账号、电话、传真是否齐全。没有公司银行账号的,只是个人网站,公司银行账号的户名要和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一致。另外,最好把钱汇到公司账户,而不是个人账户。

④发送垃圾邮件、进行色情业务的网站,80%以上是个人网站,随时可能被查封,在此类网站购物不保证。

⑤检查网上结算(网上支付)是否可行。网上结算可以实时到达账户,只要支付成功,5秒内就可以到达商家的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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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一个正式的红包,每次点击的费用可能如下,取决于现金账户和红包账户的余额

1)如果您的现金账户有余额,但红包账户余额为0,您将被从您的现金账户中扣除。

2)如果你的现金账户余额为0,但你的红包账户有余额,则从你的红包账户中扣除

3)如果你的现金账户和红包账户的余额不为0,则按照现金余额和红包余额相等的比例进行扣款;比如一次点击费用为1元,你当前现金账户余额为200元,红包账户余额为800元,你的现金账户扣0.2元,红包账户扣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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